
14.01.2010
她,也許是二十出頭罷,不太想形容她。她也是不小心弄掉了店鋪的一件東西,最後由她朋友代她作出賠償,又因她的朋友能將弄壞了的東西修好送回,原銀奉還!我會記得她,或許我會希望記得她那明白事理的朋友多一些,他們正反兩面地讓我學懂了,打開門做生意需要多一分忍耐,多一些包容。
他,約三十多歲,健談坦白,說這說那,直言完全不能理解我開店的目的,離開前說看中了一搪瓷車,讓我回覆他最好的價錢。然後就在我將這東西拿起檢視價錢牌時,不慎弄破了一角。我可以選擇用混合膠黏好然後不動聲色的把東西賣掉,當然熟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不會這樣做的。

最後知會了客人,坦白的告訴他這狀況,說我願意張東西的價格拆讓一半給他,如他決定不買,我一樣開心,因為東西是我自己不小心弄壞的,與人無尤。我會記得他,因為他知道事情雖與他無關,但畢竟是因他而起,對此他表示了歉意。
三件事情於我,都有金錢上的損失。但為何之後的心情會有莫大分別呢?答案簡單得很,當人願意為自己所做的事負上責任,那怕只是一個表情、一句說話,我都會感受得到。對於受軟不受硬的我來說,真的不是金錢問題,而是態度問題而已。